有关部门要求中小学校车驾驶员须配替补
近日发生在外环路上的班车事故,敲响了班车营运安全管理的警钟。9月16日从市青少年保护办公室获悉,本市对中小学校车从严管理,对驾驶员、车辆和随车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认定,并重申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替补司机,以免疲劳驾驶。
市青保办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本市共有4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配备校车1700多辆。其中700多辆属于学校自有车辆,约1000辆属于租赁车辆。这些车辆每天接送4.5万名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校车安全运营被青保部门列为重点监管的工作之一,每月市青保办、市交警总队、市消防总队、运管处等部门联合赴各区县,对校车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据介绍,本市对中小学校车司机有严格规定:必须有连续三年以上良好驾驶记录;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最近三年任意一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同时,学校须在每辆校车上至少安排一位管理人员随车管理,维护车内秩序和学生上下车时的安全。为避免疲劳驾驶,各学校的校车司机均配备一定数量的替补人员,如一般5辆校车配备6到7位驾驶员。不少学校还通过买断方式租赁校车,避免校车司机兼差造成疲劳驾驶,确保中小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