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报告
目前,局部领域的不作为已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9月22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报告,报告提出,行政执法考评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亟待完善。
执法检查表明,69%的市人大代表对本市贯彻《行政处罚法》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但执法不严依然是各方反映最集中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拆除违法建筑、食品安全、黑车客运等领域,市民反响尤其强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在执法检查报告中说,执法不严具体表现为
■问卷调查显示,46%的市人大代表认为执法部门存在不作为。市民高度关注的违法搭建、食品安全等问题,呼吁加大处罚力度,但执法部门对这些老大难问题束手束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问卷调查显示,45%的市人大代表认为存在选择性执法,71%认为存在运动式执法。有的执法部门因各种因素难以形成有效的经常性管理,以致仅在整治周、整顿月开展突击执法,事后又放松日常管理。同时,有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还存在不正确的任务观念,选择执法难度低、不易引发矛盾的案子办理或处罚。
■少数执法部门之间还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调研反映,有些执法部门管理职能交叉,执法边界不清,造成执法缺位或执法真空的问题时有发生。
报告为此提出
■改进考评机制办案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裁量是否合理,证据是否完备,要列入考评内容;是否勤于深入一线,是否敢于啃硬骨头也要纳入考评指标,调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
■完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者要接受司法监督、权力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内部监督更要切实把好第一关,细化责任认定措施,责任到人,执行到位,强化责任心、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