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立法保护流浪儿童
最近,一些省市正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市人大代表赵烨建议,针对流浪儿童被操纵、利用乞讨卖艺现象,应制定一部有针对性的、具体可操作的地方法规。
赵烨认为,家庭监管不力是儿童流浪的主要原因。她将目前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概括为五种情况: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父母双亡及事实上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农村的留守儿童、城市中外来员工的子女、流浪儿童。目前,一部分未成年人因缺乏必要的物质保障,遭受精神创伤等沦为社会闲散人员。这些孩子因年龄小,无任何技能,没有任何生活保障,不得不以偷抢为生,甚至被拐、被操纵利用乞讨卖艺。她建议本市制定流浪儿童强制性救助条例,禁止未成年人乞讨、卖艺,包括携带未成年人乞讨卖艺行为。一旦发现有未成年人乞讨卖艺,必须立即对其进行强制性保护和救助。
市人大内司委表示,代表建议的建立强制救助制度和加大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处罚等内容,属于国家立法权限。据悉,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已在论证完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条例》(草案稿),国家相关政策正在逐步调整和完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