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启动本市交警将做到零容忍严打击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10.19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从11月1日开始到2012年3月31日,公安机关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针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11月2日下午,上海市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在G60沪昆高速枫泾检查站举行,市公安局、市建交委、市安监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局交警总队以及全市各交警支(大)队领导出席启动仪式。仪式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朱伟明主持,市政府肖贵玉副秘书长宣布专项行动启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是继全国范围内开展酒后驾车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公安部部署的第二次全国性集中整治,将以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为整治重点违法行为,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国道和重点旅游线路及各区(县)交通流量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道路为整治重点道路,以客运车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租赁车辆及其驾驶人,大中型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为整治重点车辆和驾驶人。
据介绍,在整治期间,全市交警部门将通过警力下沉、区域联动、叠加交叉巡逻,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形成全市联合行动、路网联勤的整治态势。对超速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充分运用测速装备,增设流动测速点,依法进行严查严处;对于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会同安监、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客运单位严把出站关,同时对客运车辆站外上下客、超员等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此外,交警部门将加强对7人以上客运车辆的重点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和过境四关,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实施逢车必查;对于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超宽超长运输车辆,对超限超载货车一律引导至治超站点称重,凡超限运输的,一律由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超载运输未达到超限标准的,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对于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托道口公安检查站和临时执勤点,加强对跨省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同时重点加强凌晨0时至6时、下午2时至4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
市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陈志康在启动仪式上表示,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区(县)交警部门将最大限度集中优势警力,同时加强与本市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依托区域合作,形成有效合力,围绕重点违法行为、重点道路、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整治重点,坚持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开展强力整治,对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