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路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全市专项活动开展常态化执法管理
11月25日,由市迎世博社会动员指挥部、城市管理指挥部、市文明办、市交警总队召开的“上海市文明行路、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工作推进大会”决定,从现在起至2010年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文明行路和加强非机动车规范停放专项活动”。
在150个“交通文明示范路口”、20条“交通文明示范路段”、20个“交通文明示范区域”,世博园区周边区域、17条环绕道路、11条世博园区主要出入通道及“三纵三横”道路,79条主干道和中环路以内各交通枢纽、公交、轨交站点、大卖场周边道路,加大对“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乱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执法管理。
据介绍,该项活动要求在文明行路、文明骑车方面,特别加强对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乱骑行的交通顽症长效执法管理,通过不断加强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和对交通文明志愿者的组织培训,不断完善考核督导制度来有效降低行人、非机动车违章率,促使广大市民形成文明出行、守序有礼的良好氛围。在非机动车规范停车方面,加快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建设,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进行调整和改造,增加道路免费停放点数量,提高非机动车道路免费停放点比例。
与此同时,还将加强重点部位非机动车停放点配套建设。公交枢纽站、终点站、停放需求较高的中途站,轨道交通车站、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轮渡码头等公共交通设施应同步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停放场地。解决当前停放点设置中出现的停车架样式不统一、非机动车地面标记、标志设施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全市非机动车停放点“设置合理、设施规范、停放有序、管理严格”。
落实停放管理“门责制”,市容环卫、街道(镇)等相关部门要组织辖区所有沿街单位进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门责制”签约。对在单位门前责任区内随意停放非机动车的当事人,沿街单位应及时予以劝阻,引导当事人停放至非机动车停放点;城管、交警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对非机动车乱停放开展日常巡视和执法管理。交警部门每月组织一次全市性集中整治行动,区(县)交警部门每周组织一次集中整治行动。
会议要求,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推进文明行路、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工作,加大执法管理力度,着力健全规范停车的长效管理机制。会议号召全市各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积极参加文明行路和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活动,从自身做起,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的文明行路和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