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规范实施堵车停驶15分钟应暂停计费
每到交通高峰时间市区繁忙路段总是一车难求
《规范》明确
■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有拒载、绕路、多收费等行为
■行车遇紧急情况接听手机时,应先征得乘客同意
■在禁止上下客的地方,驾驶员应拒绝乘客上下车
从市交通港口局获悉,出租车行业的上海地方标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规范》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明确,营运中因供车方原因造成车辆停驶、堵车连续停驶达15分钟或遇管理部门检查时,计价器应暂停计费。
《规范》明确,保有车辆超过200辆的出租车企业应按不低于1%的比例配备无障碍出租车。
《规范》还要求,驾驶员使用礼貌用语、问清到达地点;不得有拒载、绕路、甩客、多收费等违纪行为;行车途中不打手机,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接听手机时,应先征得乘客同意;出租车驾驶员应拒绝乘客提出的有碍安全行车的要求,但需向乘客解释理由。此外,出租车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驾驶员应阻止乘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乘客上下车时,车辆应沿人行道平行停靠,并在车辆右侧上下车;在交通法规禁止上下客的地方,应拒绝乘客上下车。车辆一旦发生意外,立即停车,优先帮助乘客离车至安全区域,然后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