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居民赴港探夫(妻)可申请1年多次探亲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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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4日发表
记者近日从市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夫妻团聚类申请人可于12月25日起申请1年多次赴香港探亲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得超过90天。其他类赴港探亲仍签发3个月1次或3个月多次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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