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常务会决定农村困难中职生逐步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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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4日发表
*********12月2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决定该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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