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数字电视收费定价标准2011年施行中心城区按户每月23元
本市居民用户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定价方案12月15日上午出台,本市中心城区将执行按户每月23元的收费标准,并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上月,本市举行了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定价听证会,经反复研究,最后在按户收费和按端收费两种方案中选定了按户收费,并定价每月23元。定价方案执行时间延迟至2011年1月1日执行;其中,2010年10月1日以后完成整转的居民用户将向后延迟3个月执行。
新的定价方案具有以下特点――
●尊重并采纳了大多数人的意见,选择按户收费;
●通过延迟收费方式扩大了对居民用户的优惠;
●整转期间为居民用户免费配置两台机顶盒,对试点期间仅免费配置1台机顶盒的居民用户补配1台机顶盒,这一做法考虑了本市居民用户平均拥有2台电视机的实际情况;
●明确了对困难群众和公益性机构的扶持政策,低保家庭和优抚对象基本收视费新增部分,由市政府通过统一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优抚标准解决。对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公益性机构实施优惠,每端每月最高不超过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