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部署冬防零点行动和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12月23日下午,上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零点行动和201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肖贵玉副秘书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区县政府和部分市级开发区管委会、大型国有企业的领导出席会议。
肖贵玉副秘书长指出,进入12月份以来,本市火灾事故趋于多发,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对此,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消防委《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针对性的火灾防控措施。其中,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季节特点和辖区实际,组织力量迅速开展针对节庆活动、商业促销、餐饮住宿、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城中村、老式住宅楼、危棚简屋、小商铺、小作坊、建筑工地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归口行业、系统以及直管单位冬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年底前全面开展一次拉网排查。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针对平安夜、圣诞夜、元旦等节日活动场所开展零点行动,举全警之力清剿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多发势头,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让群众过好年、过平安年。
肖贵玉副秘书长强调,2012年春节即临,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任务十分紧迫和繁重,希望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分工和要求,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地狠抓各项管控措施:一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认真吸取历年外省市烟花爆竹火灾的教训,充分认清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寝食难安的忧患意识,时刻绷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这根弦,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市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二要从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2010]53号)的要求和现行《上海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明晰部门职责,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消防、治安、特警、交警、派出所等力量,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督促各烟花爆竹销售单位落实安全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及时、快速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三要积极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各街道、镇以及居(村)委、社区要充分组织力量加强对节日期间居民小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巡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提前张贴告示,明令禁止在搭建外立面脚手架的在建工地、外墙保温材料为易燃或可燃的建筑物和连片危棚简屋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要积极协调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曝光烟花爆竹非法行为,进一步营造人人知晓烟花爆竹安全常识、人人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