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280余万元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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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4日发表
1月20日上午获悉,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立案侦查的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过该院公诉部门审查,依法对蔡志强以受贿罪提起公诉。上海市普陀区政府原办公室主任殷坤能也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同时另案提起公诉。
46岁的蔡志强因涉嫌受贿罪于去年12月22日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初步查明,蔡志强于上述任职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家公司或个人贿赂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80余万元,数额巨大。在上海市纪委受理举报对其展开调查后,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殷坤能涉嫌受贿70余万元也于同期案发。
去年12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分别对蔡志强和殷坤能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经审查起诉后,于今年1月18日将上述两案同时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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