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个家连名都得改政协委员畅谈提案
“我今年只有一个提案:一家很有规模的企业要把总部从大连迁到上海;结果被工商告知,原有企业名在上海不能用,必须更名――搬个家不但要换户口本,连姓名也要改?”在工商联界别分组讨论会场的门口,记者的耳朵被这句话“抓”进了会场,眼睛也迅速找到了聚焦的方向――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王新奎。
当了四届政协委员的王新奎讲话声音不响,但掂着却着实有点沉:“说是上海有60万家民营企业,其中‘活’着的不过十几万家;这‘不活’的几十万家中,是不是有不少都是因为类似的原因不得不注册了当‘壳子’用的‘新’公司?”
在座的大多是企业家,不少人在闻听此言之后都点头称“是”:“现在商标名是全国通用的,但企业名不通用;所以每到一个新地方,就得起个新名字,结果搞出了一堆‘中小企业’。”
“再比如,现在上海新业态发展很快;但一些业态去工商登记时,工商还找不到相应的执照――这应该是工商赶紧根据实际情况补上空白点,但现在往往叫企业‘脱下鞋子、剥了袜子、拿刀在脚上再砍一刀’。”王新奎沉声说,“像这种发生在身边的现实问题,我们提得出意见、摸得到落实单位、完全可以有解决办法的,委员就要钉牢,督促有关部门把这些明显不对的做法改掉――委员对提案答复‘满意不满意’,我看关键就是有关部门对这种意见性的提案能不能‘即知即改’。”
也有一种提案,谈的问题比较超前、比较长远,但却很可能提供一种新的思路。挨着王新奎不远的市工商联副主席唐豪兼任着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的副主任,他坦言:“7年前,我曾经提过提案:搞担保公司,民企有人但缺钱,国企有钱但缺人,双方是不是可以按照1∶1的出资比例一起搞?结果有关的提案办理人说:‘你这个委员怎么能提这样的提案?我们的资金可是‘国有’的!’可3年以后,这个承办单位感到‘不可能办到’的提案就在现实中得到了‘办理’――有些现在看上去不可思议的提案其实恰恰为突破瓶颈提供了新视角!”
紧接着唐豪的话音,会场的另一个角落里冒出了一个声音――记者没能看清对方,却很难不记住他的话:“满意不满意,其实不在于我们委员在反馈表上所作的选择;而在于老百姓有没有感受到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