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以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将年检
至2012年,本市所有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将全部初步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图书室、体育器材、卫生室等设施基本满足教学要求,教师队伍中专科以上学历者达到80%左右,小学一、二、三年级全部使用上海教材,学校各项工作全部纳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范畴,农民工同住子女的义务教育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这是市教委2月4日下发的《关于加强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目标。
市教委提出,到2012年,要使这些民办小学成为办学行为规范、教育质量稳定、校园安全和谐、学生健康发展、家长社会认可的学校。各相关区县要将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列入区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业务管理体系。
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上,市教委强调,各相关区县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导学校建立规范的教师聘用制度,清退无教师资格证的从教人员,逐步提高教职工的收入水平。同时,加强课程与教学管理。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的学制以五年制全日制小学为主,教材使用以上海中小学课程教材为主。2010年秋季起,小学起始年级使用上海二期课改教材。学生必须纳入学籍管理范畴,各校班额不得超过50人。
据悉,本市各相关区县将做好对此类民办小学的督导与年检工作,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要对上一年办学情况实施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