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举行旧区改造工作新闻通气会
3月1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通气会,市建设交通委、市房屋管理局通报了本市旧区改造情况以及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会议精神加快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的主要精神。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区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开展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居住房屋补偿安置“数砖头+套型保底”政策和提供就近安置方式等新机制试点,旧区改造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去年,中心城区共拆除二级旧里以下房屋100.4万平方米,受益居民3.6万户。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将棚户区改造作为保增长、调结构与惠民生的重点工作,有计划地全面推进。最近,经***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出台《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中央精神和上海旧区改造工作实际,2月14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会议精神加快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进一步加大力度,把改善群众的居民条件作为旧区改造的根本目的,重点加快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使居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下一步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目标任务:2010-2012年中心城区完成约240万平方米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十二五”期间,中心城区完成约350万平方米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其中:长宁区、卢湾区、静安区、徐汇区等基本完成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同时,郊区城镇应对房屋结构差、安全隐患多、公共配套设施不全的危旧房实施改造。
主要政策和措施:一是实行以土地储备为主的改造方式,对杨浦、闸北、虹口、黄浦、普陀等区重点旧改推进项目,采取市、区合作土地储备的方式进行改造;二是积极开展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居民意见工作,完善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行为;三是设立市、区两级政府旧区改造专项基金,主要用于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四是加快推进动迁安置房建设,2008至2012年建设供应约30万套动迁安置房;五是鼓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六是试行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七是加快处置旧区改造停滞地块;八是积极开展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九是开展郊区城镇旧区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