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修订有关法规提高农村妇女参政比例
目前,本市已启动村委会换届选举。5月15日上午,记者从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获悉,张丽丽等13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立法案,建议修订《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推动农村妇女进入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实行专职专选,提高农村妇女参政比例。
本市各区县妇联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市1634个村委会中,有村两委委员8145人,其中女性两委委员2074人,占25.46%;有村两委班子正职(包括村支部书记、村主任)2631人,其中女性正职326人,占12.39%。统计也表明,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在本市各村委会并没有实现100%全覆盖。
立法案为此提出,《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但适当的名额究竟如何把握,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因此,选举办法需要明确以专职专选的方式,确保农村妇女进村入两委,真正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与此同时,黑龙江、吉林、山西、广东、江苏、海南等省已在村委会换届工作意见或《选举办法》中写入刚性要求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并通过设岗定位、专职专选、职位预留、定位产生等办法确保妇女当选。目前,全国已有超过一半省份在地方法规中明确规定了这一刚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