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主动脉上得去也下得来本市交警推行高架地面联动排堵
10月22日从交警部门获悉,为确保本市道路的畅通,高架交警和地面交警开展相互配合的联动排堵机制,取得良好的效果。交警部门表示,这种警力资源互补、交通信息共享的联动排堵机制将越来越多地运用在今后的交通管理中。
10月22日上午8时,新民晚报记者来到徐家汇路、鲁班路路口,这里有南北高架的上下匝道,由于时值交通早高峰,地面和高架的车流量都很高。8时10分,卢湾交警支队民警严晓峰接到高架交警传来的信息,徐家汇路西侧下匝道出现了车流积压的情况,因为无法正常驶下匝道,影响了主线车流的畅通。接到信息后,严晓峰立即按照车辆拥堵应急分流措施,根据重庆路建国路的信号灯情况,果断截断了重庆路上北向南方向的车流,优先让下匝道的车辆通行,待匝道上的车流积压情况缓解后,马上恢复地面交通。
严晓峰告诉记者,选择截流的时机很重要,“我们一般是看好重庆路建国路路口的信号灯等它跳到红灯时来截流的,因为这样可以将对地面交通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最大限度地缓解下匝道的车辆积压。”此外,除了人工干预截流外,地面交警还会调整路口信号灯的配时,通过增加匝道车辆的通行时间,起到排堵的作用。
高架支队三大队大队长纪春俊告诉记者,这种联动模式被越来越多地运用在早晚高峰的排堵保畅工作中,高架民警如果发现匝道拥堵,积压车辆影响到主干车道的通行,就会和地面交警联系,让地面为高架打开“泄洪”通道排堵,尽管暂时的地面截流可能影响车辆的正常通行,但最终也会让地面交通受益。
据悉,宝山交警三中队与高架支队一大队还签订了高架地面排堵保畅互助工作协定,双方约定,为了最大限度地确保高架以及地面道路的畅通,高架民警和地面民警在各自交通管理职责的基础上,主动跨前一步,遇到突发事件处置、事故处理等方面,双方打破管辖区域限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快速处置,“只要上得去,下得来,道路就会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