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市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工作顺利结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民发[2007]103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发本市残疾人就业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年度验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国税货[2010]23号)和《上海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沪民企管发[2007]23号)的精神,本市民政和税务系统于2012年1月1日至4月13日联合开展了2011年度全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检暨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年度验审工作。
2011年12月23日,市民政局企管处和市国税局货劳科召开“2011年度全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检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年审联合工作会议”。各区县民政系统福利企业管理机构负责人和税务货劳科科长参加会议。会议传达有关《开展2011年度全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检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年审的通知》精神,布置年检年审具体工作。本次年检工作结合“上海市福利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推行“网上年检”模块的试运行,旨在推行年检的标准化、数据化和规范化。
各区县参加会议后,结合文件精神,民政税务主管部门在短时间内,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实际拟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采取不同形式组织专题动员会,认真组织乡镇、街道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企业经理、厂长、财会等管理人员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年检年审的标准层层把关抓实效,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2011年度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工作分企业自查、区县普查和市局抽查三个阶段完成。
一、企业自查阶段
参加年检的福利企业根据企业情况进行自查,并登录系统并补充完整企业基本信息、残疾人信息、残疾人安置信息、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资格年度审验申请审核表等信息并提交年检申请。
二、区县普查阶段
区县普查阶段,采取“一问、二看、三审核”的方式,要求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确保各类支付凭证的有效性。做到逐户过堂,逐项核对,对不符规定的企业予以及时退回更正,做到不漏报,不重复。着重检查安置比例、劳动合同、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等方面,确保年检工作的质量。
各区县结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检工作,加大了对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管理和行政监管的力度。奉贤、浦东、崇明、青浦等区县以“梳理调整、求质发展”为工作思路,采取“稳定大企业,鼓励中企业,调整小企业”,积极调整、调控得当,为促进本区福利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市局抽查阶段
市局抽查阶段由市民政和税务联合组成“年检年审”抽查小组,从3月15日至4月13日期间对全市19个区县(系统)的福利企业进行抽查。
市局抽查小组按区县初审认定上报合格福利企业数量的2%进行随机抽查,全市共计抽查33家福利企业。经评估,抽查的福利企业各项内容均达标。
经检查,2011年度认定合格福利企业1290家,注销福利企业51家,拟注销48家。
回顾2011年度全市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工作,整个流程充分体现各级民政税务部门的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精心组织、各施其责、简化程序、规范运作,通过“年检年审”工作,大部分区县、街道、乡镇以及福利企业的各级领导进一步明确福利企业的申办宗旨,以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维护残疾人职工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加大了对福利企业行政监管力度,强化福利企业资格管理,提高民政主管地位等方面,达到了预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