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八成涉农案件调解撤诉崇明土地纠纷专门法庭见成效
从10月28日在崇明县法院召开的“农村土地纠纷的化解与规范”研讨会上获悉,自崇明县法院去年设立专门审理土地纠纷的民三庭之后,一年来崇明逾八成“涉农”案件以调解撤诉结案。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承包土地权属不明、约定不明、界限不明,极易引发矛盾纠纷。去年9月,崇明县法院设立了专门审理土地纠纷案件的民事审判第三庭,对全院农村土地纠纷进行集中管辖,专门审理涉及农民承包经营土地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流转经营纠纷和征收纠纷,初步建立了以合议庭为核心、专业化案件集中审理的审判体系。
一年来,崇明县法院民三庭审结各类案件236件,其中农村土地纠纷107件,占45.34%。审结的107件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中,调解结案的27件,撤诉的60件(其中经调解后实体撤诉的45件),案件调撤率达到81.31%,高出全院17个百分点。调解结案的无一进入执行程序,判决结案的无一引发信访。
本次研讨会由市高院主办,崇明县法院承办,崇明县农业委员会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