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监督最低工资执行情况
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各级工会将开展集体协商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市总工会5月13日发布《关于落实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各级工会将对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等不得列入最低工资。
根据规定,各级工会将就工资增长、工资支付、劳动定额、福利待遇及其调整办法等事项,代表职工向企业方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目前,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元。现行最低工资水平低于本市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要通过协商重新确定企业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已高于本市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要通过协商让一线职工收入随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同向增长。
据悉,各级工会将联合相关部门,就最低工资执行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有欠薪欠保记录和发生劳动争议较多的企业将成为监测重点,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将按要求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