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保护成为关注热点2010年上海金融法治论坛举行
由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和上海市法学会共同主办,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金融消费者保护"为主题的2010年上海金融法治论坛11月26日在沪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教生、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吴光裕等领导出席论坛并致辞。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等专家学者作专题发言,与会人员围绕"***消费卡纷争的法律对策"、"投资理财与保险的法律新问题"等议题开展深入交流。
会上,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表示,本次论坛的主题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以往谈论较多的是金融市场规模和金融市场的产品与工具,但是对于金融市场的法制建设,特别是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问题关注较少。全球金融危机极大地冲击了全球金融市场,对金融消费者利益也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危机发生以后,我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如此重视。如今,上海正在加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在金融法治建设领域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
屠光绍指出,除了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之外,上海在金融法治建设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如何形成有效的金融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二是如何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等准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探索;三是如何进一步提升金融法律服务的水平,包括增加金融法律服务机构的数量以及优化金融法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结构。
吴光裕表示,之所以选择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金融消费者保护"为题,是因为金融消费者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在维护金融秩序和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金融中心建设中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当前在这一领域却无疑存在着诸多突出的法律问题,主要是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不够,法律机制存在缺失,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之下,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存在着重大风险和不少隐患,需要我们加以高度重视。
据了解,法学、法律界已紧紧围绕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研究,相关法制和协调机制正逐步完善,不少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比如,在制度完善方面,有关部门已开始对证券投资基金法作修改、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对现代服务业税收调整等开展调研,上海市也开始对促进典当业发展进行地方立法开展调研,并出台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规范;在提高金融法律服务水平方面,上海市司法局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以课题立项进行了专门调研,上海市律师协会出台了相关意见,浦东等区更是积极推动律所联合,提出以更好的团队优势提供金融法律服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