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渔政部门夜查电捕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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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目前,天气逐渐转凉,鱼类行动迟缓,一些不法分子便趁机在内陆水域偷偷实施电捕鱼行为。12月4日夜晚到12月5日凌晨,市渔政处调集全市渔政执法力量,在渔业资源较多河道和各区县交界水域开展“迅雷9号”执法行动,共查处电捕鱼案件18起,依法查没电捕鱼工具20套。
据介绍,电捕鱼是指直接将带电设备放入水中进行渔业捕捞的活动,是违法捕捞行为中对水生生物资源危害最大的方式之一,是具有毁灭性的捕捞行为,国家法律明令禁止一切电捕鱼行为。近年来,本市有关执法部门加大了查处电捕鱼违法行为的力度。2008年―2009年,全市渔政部门查处电捕鱼案件合计1162件,设立了举报电话,组织开展了14次大规模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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