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业人要把上海公租房做成一潭活水
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草案正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专业人士普遍认为:公租房要做成“一潭活水”,才能有效缓解“夹心层”的阶段性居住困难。公租房能否成为“一潭活水”,还要看我们在制度设计的各个环节是否能实现“精确衔接”。
对象
目前,上海住房困难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年轻人,有一定工薪收入,但无力买房住。他们中不乏建设我们这个城市的中坚力量“新上海人”。健全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夹心层”后顾之忧十分必要。市人大代表刘兴宗觉得,草案提出了公租房申请及轮候设想,但每年能提供多少房源,满足多少需求,还需政府精算后公示,让申请人可以预期。”他还认为对公共租赁房的财政投入应设一定比例随GDP递增。
资金
草案提出政府要投入一定量的土地和资本金,在税收、投融资、建设标准、公共事业收费、户籍管理等方面给予公租房政策支持。面对因此产生的财政压力,“不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发行可交易的长期住宅信托产品”,中原地产深港研究中心总监张伟建议,“政府可将公租房、土地作抵押,由保险公司向市民发行信托产品筹集建设资金。一方面增加投资渠道,一方面减轻财政压力。”市政协委员黄鸣认为,政府应调动社会资源平衡各方利益,让申请者、建设者、出租者各得其所,使制度更具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退出
草案提出租赁双方应严格约定责任义务,合同到期仍需租赁,由运营机构重新审核承租人资格,符合条件可续签,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应退不退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租赁人条件改善后须有序退出,有进有退才不会死水一潭。那么,如何保证租赁人履行合同?”市人大代表钱丽萍认为,涉及物权纠纷的司法实践表明,无论是“人保”还是“物保”,有担保比没担保可靠。因此,租赁协议可引入“担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