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节能灯可到居委会领认购凭据
8月27日解放日报刊登《居民购买节能灯最低仅2元》的报道后,许多市民询问具体的购买办法。为此,记者致电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本市居民何时能开始购买享受补贴的节能灯?今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将在全市18个区县、214个街道(乡镇)展开。具体为,今年开始推广的区县每个街道(镇)推广数量为4万只,去年已推广的区县每个街道(乡镇)推广数量为3万只。据介绍,由于此次推广的高效照明产品数量较多,相关部门将分区分批进行推广。10月中旬前完成第一批推广工作,推广区县为:卢湾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闵行区、浦东新区、黄浦区、徐汇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其中居民用户推广数量413万只(不含向低保家庭赠送的数量),大宗用户推广数量70万只,合计483万只。11月底前完成第二批推广工作,推广区县为:奉贤区、嘉定区、金山区、青浦区、松江区、崇明县、浦东新区,其中居民用户推广数量338万只(不含向低保家庭赠送的数量),大宗用户推广数量按实计算。
本市常住居民购买高效节能灯的购买方法为:具有本市户籍和居住证的常住居民,可以凭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上海市2009年度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认购凭据》,在8月13日到明年12月31日内,直接向在本小区(村)设立营销点的推广企业购买。每户居民家庭限购5只紧凑型荧光灯,超过5只以上的部分,可按照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约6.6元―11.0元/只)向推广企业购买。据悉,《上海市2009年度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认购凭据》以户为单位发放,具体申领方法,居民可到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