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拟提高独生子女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已制订调整方案,拟从明年初起实施。在12月14日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56次主任会议上,常委会委员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厅对《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复函。复函指出,本市将积极推动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实现以控制人口出生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
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偏低等问题,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形成了实施方案。拟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适当提高并按现有渠道发送,同时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以后视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水平提高情况逐步调整。
此外,根据《复函》,本市将尽快解决部分区域幼儿园缺配问题。为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三年的教育需求,本市将加大落实公建配套园所建设的力度,2012年前,确保每年增加学前教育资源30万平方米,每年约建设50所左右标准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