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召开2012年安全生产法制工作会议
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法制工作会议11月22日在沪召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市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会议。浦东新区、黄浦区、金山区安全监管局分别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市安全监管局局长齐峻、副局长沈伟忠,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忠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政策法规处通报了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法制工作情况及2013年工作思路,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负责人解读新颁布的《上海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2013年,本市安全生产法制工作将坚持立法先行,完成对《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和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同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所有事项全程网上审批,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修订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指引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加强对安监系统执法规范的督察指导,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
在充分肯定近两年本市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取得的成绩后,齐峻强调,按照***提出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六项基本要求,以及《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普法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等要求,要在安全生产领域实现“依法治安”,关键要做到:以构建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法制基础;以改进行政执法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执行力;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为手段,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法制环境。
齐峻强调,2013年是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落实年、关键年。全市安监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安,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以科学化、常态化、法治化为宗旨,以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为纲领,塑造顶层设计、依法监管、精简高效、合理创新、可持续发展的整体闭环,形成以法治带动工作、以工作践行法治的“组合拳”效应,努力使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