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对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2月23日对《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进行分组审议,“中小企业到底需要什么帮助”成为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讨论的重点。他们认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必须要对症下药,有所为有所不为。
上海目前有30多万家中小企业,它们的税收贡献、营业收入和高新技术创新项目分别占全市的50%、60%和80%,同时为上海提供了80%以上就业岗位。但是和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它们在获取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资源时均遇到许多困难。《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正是针对这些情况,从创业扶持、资金驱动、创新驱动、市场开拓、服务保障五大方面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做了具体规定。
与会者表示,扶持中小企业固然要兼顾各个环节,但尤其应关注制约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什么?常委会委员施雷认为,中小企业首先需要充分的自主空间,“企业进入哪个市场,有几个董事,如何决定股权结构,这些决策都应该由企业根据自己对市场的判断来作出,外力不应该干涉,也不可能帮上忙。”他的看法得到众多与会人士的肯定。
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的另一个大问题。市人大代表林毓P指出,企业融资需要更多渠道,融资机构可以不限于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在上海已有一定规模,正向着与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银行联合贷款的方向共赢发展。建议在《条例》中强化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常委会委员朱言文则表示,可以借鉴浙江的民间融资体系,进一步开拓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
对于《条例(草案)》中“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小企业的比例应当不低于1/3”这条规定,常委会委员甘忠泽觉得,倾斜力度太小。“中小企业群体,以小企业为多,他们对于资金的需求高于中型企业”,他提议加强对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与会者还表示,中小企业面广量大,不同的企业有不同需求,立法促进不能笼而统之,最好做分类研究,针对不同企业制定不同扶持政策。人大代表徐增增指出,即便是同一家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也会有不同的需求,诸多度过初创期的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会迅速上涨,这就是政府出面提供帮助的时候。“不论是企业家还是企业员工,都会需要相应的培训提高,建议增加这方面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