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第二医保扩覆12种大病纳入保障
上海职工第二医保从明年起进行调整。12月30日从市职保会获悉,2011年1月1日起,本市工会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将在保障范围、给付力度、保障计划可参保份数等方面提高相关标准,加大互助保障对会员职工的医疗帮扶力度。凡还在有效期内的互助保障保单在明年1月1日及之后发生的保障责任,市职保会全部按照新的给付标准进行操作。
上海工会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已建立10年,目前4项计划已覆盖本市60%的在职职工和95%的退休职工,有效会员达725万人次,累计为665万人次职工办理了住院、大病等疾病给付共37亿元。从明年起,本市工会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保障范围将有所扩大,特种重病保障计划保障范围将从原先9类大病扩大为12种大病,新增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和严重Ⅲ度烧伤3种特种重病。
部分保障计划的给付力度将大幅提高,意外伤害保障计划的身亡给付金额将提高至1万元/份,综合保障计划的意外伤害类别作同样调整;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的从业人员意外伤残保障计划的身亡给付金额将提高至3万元/份,综合保障计划的意外重残类别作同样调整;住院天数补贴将提高到60元/天,综合保障计划的天数津贴类别作同样调整。
此外,可参保份数也将有所增加,如特种重病保障计划和女职工特种保障计划最高可参保份数均提高至3份,最高给付额相应调整至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