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转发教育部有关通知确保贫困大学生应助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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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市教委7月30日转发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教育部门和高校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新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通知要求,今年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尽快全面了解录取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重点掌握生源地为汶川等地震灾区、南方洪涝灾区学生的家庭受灾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资助工作预案。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就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财政、银监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大力推进、扎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力争在贷款学生人数和贷款金额上有大的突破;高校要继续认真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新生“应贷尽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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