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评选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首次纳入个体工商户
市委统战部、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和市工商联日前发出通知,在本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方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开展第三届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和第三届上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七部门已联合成立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并在日前部署了推荐评选活动。
凡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受聘于外资企业的中方高级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主要自然人出资者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均可参与评选上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个体工商户等首次被纳入推荐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上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50名,在获得上海市历届优秀建设者等称号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方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遴选、推荐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人选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