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试点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
发生民告官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还可以依法进行信访。相对于诉讼,行政复议便捷高效且不收费;相对于信访,行政复议更具法律保障。但由于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其公正性曾备受质疑。
根据***法制办试点要求,去年10月,市政府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作为非常任委员参与办案,迄今已审结8件行政复议案件。一年多试点,情况如何?
改变由行政机关封闭审理传统做法
盛雷鸣,上海律师协会会长,亦是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受聘专家委员之一。
不久之前,盛雷鸣参加了一起有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纠纷案的审议。一块原本属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被某区政府确认为全镇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小组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由于案情疑难复杂,市政府法制办将案件提交给了行政复议委员会。
案审会由9名委员组成,其中非常任委员5名,包括2名高校法学教授、1名律师、1名相关社会团体专家、1名农村土地政策专家。盛雷鸣介绍,5位学者专家会同法制办4名常任委员共同审议案件,保障了审议程序的公开和结果的公正。最终,该区政府撤销了原来的处理决定。
过去,行政复议主要在行政机关内部审理。体制内的封闭审理,再公正也有可能被质疑。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说,人们不愿首选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根源,就在于对其公正性心存疑虑,认为行政机关自我审查,总有官官相护的嫌疑。
记者注意到,目前,行政复议委员会由48名委员组成,其中法制办以外的非常任委员达31名,占总数***%。非常任委员中,17名为高校和研究机构教授、学者,6名为知名律师,8名为人民团体和相关实务部门专家。
案件表决时,非常任委员和常任委员的表决权是平等的。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沈福俊说,审议结果采用票决制方式作出,一人一票。根据规定,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通常由5至9名委员组成,且非常任委员人数必须多于常任委员。在沈福俊看来,这样的制度设计,最大限度体现了审议结果的公信力。
会前不带条条框框,会上不做任何引导
日前,行政复议委员会对一件关于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审议。座位席上的参会委员,3人是法制办常任委员,4人则来自高校和律师团队。参会委员之一、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孙笑侠说,案审会召开7天前,他就收到了法制办送达的初审报告材料,对情况有了大致了解。
为确保审议质量,参会委员对审议的案件先后发表两轮意见。针对初审报告中的审议事项,参会委员在会议召开3天前提交书面意见,形成第一轮发表意见;案审会正式召开时,参会委员听取有关案件汇报,再次对案件审议发表意见,形成第二轮也是最终意见。
会前不带条条框框,会上也不做任何引导,大家都畅所欲言。盛雷鸣说。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仅凭双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可不对当事人进行当面调查。为更公正地审理案件,对一些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案审会也安排了当事人到会陈述的程序。这使案件审议结果更为当事人认可和信赖。市人大代表、上海金融学院教授薄海豹认为,让当事人出场,不仅让案审会更能全面掌握案情,也使得案审会的公信力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所直接感知。
更多人愿意选择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一年,社会公众反映如何?
过去,当事人担心暗箱操作,对行政复议的结果没有信心。引进社会资源后,行政复议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得以提升。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刘建平介绍,目前,案件当事人对案审会的审议方式普遍表示认同。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市政府共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1008件,同比大幅上升85%。而全市各级法院同期收到的以市政府、市政府部门及各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603件,仅占市政府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数的60%。有些申请人在提起复议申请时,直接致信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者主动要求将案件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这说明,试点已初步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可与信任。沈福俊说。
不仅如此,市政府的层级监督作用也得以增强。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副处长赵德关透露,经案审会审议的案件,在纠正相关行政机关不当行为和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的力度正在加大。据了解,8件经案审会审议的案件中有2件被确认违法,占同期市政府20件纠错案件的10%;同时,市法制办根据案审会意见,共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4件,占同期法制办制发的9件复议建议书的44%。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表示,上海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一大特点,就是通过政府主导、社会专家学者参与的形式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