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保委警惕骗销眼保仪瞄上假期学生
假期中,针对学生消费者的骗销陷阱多了起来。市消保委日前披露,在近期消费者投诉中,不法商家冒用教育部门名义,***向学生和家长推销眼保健治疗仪后逃之夭夭,导致消费者投诉无门的案例较多。
消费者周女士近日接到一家保健品公司的促销电话,称响应教育部门开展爱眼工程的号召,该公司向广大学生优惠销售一款眼保健治疗仪。该仪器不但能治疗青少年近视,还能预防近视,周女士只要缴纳500元押金,就能够免费使用12周;如果周女士对使用效果不满意,公司可以全额退还押金。在对方“游说”下,周女士与对方约定了***时间,该公司业务员按时***收取了试用期押金,并开具收据、交付仪器。试用期结束后,周女士觉得使用效果不理想,打公司电话要求退款,不料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于是,她按说明书上印制的地址***,才发现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不知所踪。
刘同学也碰到类似事情。他放假在家时遇到一公司业务员***推销眼保健治疗仪。在听信了该业务员的宣传后,刘同学用自己的零花钱支付了试用期押金,并收下了仪器。事后,他发现该业务员未留下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无法取回押金。
消保部门调查发现,“试用”已成为“眼保仪”案例中的重要手段。不法商家的惯用伎俩是:先向消费者宣称只要支付押金就能“免费试用”,并且期满后可全额退还,但在收取押金后却逃之夭夭,令消费者无处退款。与此同时,这些商家虽然将产品说得“花好稻好”,但拿不出权威部门出具的宣传材料或功效检测结果,所谓“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或“多功能产品”均属口头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