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自2007年秋季起降低公办高中择校生一次性择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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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市教委7月5日传出信息,自2007年秋季起,公办高中择校生一次性择校费标准调整如下:寄宿制高级中学从40000元调整为28000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从30000元调整为21000元;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从20000元调整为12800元;一般高中从10000元调整为4600元。择校生因故退学、转学的,其择校费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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