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年轻妈妈科学哺乳本市将对母乳代用品市场进行专项监督
0-6个月年龄段的婴儿奶粉不得做广告,只会爬行或者坐立的婴儿也不得参与代乳品广告。按照这一标准,本市部分奶粉、奶糕等母乳代用品广告已经违规。市消保委7月5日透露,本市将对母乳代用品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提醒年轻妈妈采用科学的哺乳方法。
按照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经营者不能向母亲、卫生工作者或他们的家庭发放母乳代替品免费样品;经营者还需通过产品标签等资料向购买者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和危害。我国是该守则的签署国,因此在中国市场经营母乳代用品必须遵守上述宗旨。但比照销售守则,目前本市市场上奶粉、奶糕等母乳代用品销售情况并不达标。针对这一情况,市消保委已选定一批有孩子的母亲担任社会监督员,她们在接受培训后,将监督母乳代用品在医疗保健机构、市场、媒体广告等领域是否存在违规宣传现象,并向社会公布。
市消保委表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以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制定的婴幼儿喂养全球策略,6个月以下的婴儿应该进行母乳喂养,只有在母亲没有乳汁的情况下,才可使用奶粉等母乳代用品。因此,母乳代用品经营者不适合向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者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年轻妈妈应对此予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