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将宽容失败写进人大决定不追究非主观故意造成资助失利
国有资本扶持一个高科技创新项目,有可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成功,也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面对这样的风险,有多少干部还愿意试一试呢?答案也许不太乐观。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日前出台了《关于推进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决定》,首次将宽容失败写进了人大文件,鼓励企业创新的胆子更大一点,脚步更快一些。
失败乃成功之母,是人人都明了的道理。但在现实中,对失败的惧怕往往束缚了创新的脚步。浦东新区人大代表在走访和调研各大开发区时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这几年,为了扶持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发展,各开发区都成立了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奇怪的是,这些平台扶持的企业最后都获得了成功,孵化成功率接近100%。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戌兰表示,起初大家都没有太在意这个数字,但久而久之,却感觉到了这里的蹊跷。
仔细研究后,代表们发现其中的绝大部分融资项目,国有资本都是在创业后期,也就是企业成熟期时才参与投资,扶持成功率当然很高。百分之百的数字表明政府出资很谨慎,力求万无一失,但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看出有关机构和部门做法保守,爱去锦上添花,不敢雪中送炭。
事实上,科技型企业在初创期更需要政府扶持,而等到项目成熟后,有银行、风投等多种融资渠道,政府扶持的效应反而大打折扣。彭戌兰称,之所以大家不约而同选择稳健为上,原因之一就是由于产业转型与创新的大背景中,缺乏宽容失败的土壤。对于国资掌门人来说,投资失败往往意味着考核不合格,甚至是乌纱帽难保。在这样的压力下,但求无过,不求有功当然成了普遍心态。
创新需要鼓励,失败更需包容。基于此理念,浦东新区人大出台了《关于推进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决定》,明确鼓励、支持和推动浦东新区承担国家级开发区开发建设任务的区属国有开发公司和区属国有科技投资公司,通过直接投资、贷款担保等方式资助初创期、种子期的科技中小企业,并允许发生缘于非主观故意造成的失败或失误,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其中非主观故意是相对恶意而言,主要是指由于经验不足或预见不到而造成的投资失败,如:新兴业态、新的探索无前例可循,或者金融危机等客观形势不确定性的变化等。
记者了解到,这次出台的《决定》,是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市人大的授权下,浦东第一次制定的带有立法元素的权威文件,也是上海历史上第一次将宽容失败写进人大决定,用制度安排保护创新的积极性。
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同时,《决定》也明确,相关的投融资活动必须要符合相关程序,包括决策程序和执行程序,同时要符合产业导向和项目标准,仍须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