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将交付人大常委会修订
小区公共车位该收费吗?如果可以,到底怎么收?如果乱停车损害小区公共利益,又该由谁承担责任?即将交付市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正在征询各方意见,小区停车问题又成业主关注焦点,记者就此咨询了市人大立法专家。
该不该收?
不少小区物业公司都碰到过同一个问题:请业主支付小区公共车位停车费,却遭一些业主拒绝。理由是:当初买房,开发商承诺公共车位停车不收费!那么,物业收费到底该不该?“依据《物权法》第73条,以及《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20条,小区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化、道路、场地,属于业主共有。”立法专家说,个人占用公共停车位,理应“有偿使用”。
怎么收?
如果开发商承诺业主可以“免费停车”,业主是否就可以“无偿占用”公共停车位?
“既然公共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那么,开发商的话就不必当真了。”立法专家说,***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第27条已经细化到――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停车费到底怎么收?目前通行的做法是,参照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协商收费方案,公示征询全体业主意见,2/3多数同意后,即可实施,物业公司每年公示停车费收支状况。
交钱就能“乱停车”?
就算按时交了停车费,也不能“乱停车”。“私家车逐年增加,小区停车位紧张,以及由此造成的乱停车,已成普遍问题。”立法专家说,一些小区的消防大门被停车阻塞,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很难及时进入,后果不堪设想。同时,乱停车造成绿地损坏,也已成小区“环境公害”。
防止“乱停车”,小区物业负有监管责任。如果物业公司玩忽职守,酿成事故,应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主不听劝告,随意碾压破坏公共绿地,修补费用应由车主承担;如果车主拒绝承担,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小区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事关业主个人素质,更事关每一个业主的切身利益,乱停车的危害必须警惕。”立法专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