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世博园内娄阿鼠浦东法院17日公开宣判3起盗窃案
8月17日上午,浦东法院公开宣判3起发生在世博园区的盗窃案件,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刘某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罚金从1000元至4500元不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1名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元。8人中有5人为累犯,均为中青年人,他们在世博场馆内,专门趁游客聚精会神参观之际,向手机和高档相机镜头伸出贼手。
浦东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陆文德介绍案情说,其中一个四川籍的青年男子刘某小学未毕业便辍学在家,先后在新疆、上海两地打工。2004年起,一事无成的刘某始染上毒瘾,没有经济收入的他为筹集毒资,动起前往世博园偷窃的歪脑筋。5月12日至16日5天内,他连续买票进园,趁游客在印度馆、西班牙馆等场馆观看舞蹈表演时,“顺手牵羊”偷走4部手机和1部索尼数码相机。
5月7日,早有前科的雷某、李某和新结识的“小兄弟”卢某臭味相投,也一起来到世博园物色目标。在韩国馆,一名女游客正目不转睛地看着3D电影,卢某与雷某趁机把她身上背着的相机拧下镜头,随后立即出园销赃,每人分得400元。之后,他们又入园偷了一部手机,不过,几天后准备再次进园时,被早已布控的警方抓获。
高档相机屡屡成为窃贼目标。5月16日,“瘾君子”成某与惯偷陈某、朱某在也门馆内铆牢一名男游客手中的单反相机。三人分工合作,陈某、朱某望风掩护,成某下手,拧下镜头,随后以6500元价格转手。专门从事二手货生意的邵某买进后再加价出售,赚取差额。不过只是一天的工夫,销赃收赃的这四人便先后落入法网。
在上述案件中,部分失主并未报案。法官提醒游客在失窃后立即报案,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为世博会提供平安、宽松、和谐的参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