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首日执行情况良好
5月1日是“五一”假期的第一天,也是《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该《办法》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出了住宿时间结算可由入住客人和入住旅馆协商解决的方法。这是上海为体现接待水平,展示城市形象窗口,推进旅馆业规范服务和有序发展而特别制定的。
《办法》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出发,设置了相关规范,明确了旅馆在经营过程中的义务,保障了旅客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根据该《办法》,旅客和旅馆可以约定住宿时间以及结算方法,并根据约定的方法进行住宿时间的结算。市旅游局对全市56家锦江之星连锁店进行了《办法》落实情况的调查和***。根据调查情况显示:
1、昨天至今天中午锦江之星本市所属连锁56家门店均未发生入住客人就新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2、有四家门店的4位客人曾就条例中所表述的退房时间和一天房费的计算方式进行询问,门店接待人员均给予了耐心详细的解释,客人对此表示满意;
3、锦江之星所属本市各门店均能严格执行条例中关于“明示”和“协商”的原则,如:门店的房价牌上明确标注规定退房时间;客人通过中央渠道预定,有短信进行告知相应的退房时间;客人办理登记手续时进行书面和口头的告知和确认预定退房时间;对于凌晨入住的客人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退房时间(延后2小时等)等。
综上所述,新《办法》的实施效果较为令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