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流感防控依法有序进行
近日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引起市人大各委员会高度重视。5月5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就做好流感防控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努力为上海控制和预防甲型H1N1流感提供法制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及时关注疫情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有关动态及本市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积极支持市卫生局等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做好防控工作。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专题汇报,与市政府法制办等加强联系,着手研究和推进本市在应急防控工作方面的法制建设。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通报、公布和控制,医疗救治,监督管理,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都作了全面的规定。***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原则、预防和应急准备、报告和信息发布、应急处理以及相应法律责任作了专章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总结、全面梳理本市在相关领域立法实践中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本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市人大各委员会积极发挥法制支撑的作用,确保流感防控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市人大常委会日前还举行会议,传达中央***精神和市委常委会精神,通报上海控制和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