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慈善公益项目新增申报渠道
3月3日,记者从市慈善基金会召开的2011上半年资助社会慈善公益项目信息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市慈善基金会将再次加大资助力度,出资900万元用于资助社会慈善公益项目。
此外,今年的申报渠道采取市区两级申报制度,这意味着为申报单位新增了申报途径。申报项目以公益服务为主的可通过两条渠道申报,即申报主体是市属单位的,可将相关材料直接递交至市慈善基金会,其他申报主体应将相关材料递交至其注册登记地所属区县慈善分会申报。申报项目以添置物品或设施改建为主的,须向申报主体注册登记地所属区县慈善分会申报。
即日起至2011年4月底,市慈善基金会及各区县分会将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的申请。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团体,可通过挂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教育机构的方式,以被挂靠单位为申报主体进行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须登录上海慈善网(www.scf.org.cn),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与所需其他材料一同递交至市慈善基金会或区县慈善分会,进行项目申请。申报受理后,将通过资格审查、项目审批、项目公示、签约培训、项目实施、审计评估等程序来完成整个资助过程。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项目资助评审办公室(地址:制造局路88号6楼,邮编:200023,电话:63124312,62584343)。各区县分会的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可通过上海慈善网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