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转发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严惩高校体制外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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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市教委6月18日向本市高校、区县教育部门、市教育考试院等转发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各级教育监察部门积极配合招生管理部门,加大防范和严惩高校“体制外”招生,打击招生诈骗活动的工作力度。
“通知”要求,加强对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招生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高校委托任何个人和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高校直接或变相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对本地区或本校发生的重大违规招生案件,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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