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业内人士来当法院调解员市二中院借力化解新型保险纠纷
8月24日上午,市二中院与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市保险学会举行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构建联合化解保险纠纷新机制。
近年来,各类保险新产品不断推出,由此引发的新类型保险纠纷层出不穷。二中院辖区内的保险业态较为发达,受理的保险纠纷也日渐增多。今年5月,二中院率先尝试对此类纠纷进行联动化解,与保险同业公会一起对个案进行诉调对接试点,目前该院及辖区法院的多起案件已通过联动化解机制得到彻底解决。
依据昨天达成的协议,今后对诉至法院的保险纠纷,市二中院等可委托行业协会进行调解。对于疑难保险纠纷,法院为行业调处提供法律指导意见,行业协会为司法审理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双方还将定期交换处理保险纠纷的动态信息,建立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矛盾激化或行业风险的应急磋商机制。
姜先生去年投保某机动车险,约定其为受益人,鲜某为被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后,姜先生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认为,现行法律对财产保险合同中能否约定受益人没有明文规定,并以此为由拒绝理赔。姜先生愤然诉到法院后,二中院约请了同业公会参与该案的调解。在二中院指导调解、辖区法院主导调解、同业公会劝导三方努力下,被诉的保险公司认识到自己对该条款签订负有一定责任,最终与姜先生达成调解方案,纠纷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