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开始审议
许多人都曾经读过鲁迅作品,于是,典当行给他们留下的印象是:高得难以企及的柜台,冷漠的店员,穷人“押”出一样东西换取救命钱……世界变化快,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典当日益成为一种融资新工具,这个新工具借助“信用产品”的辅助,就不再仅仅能解燃眉之急,很可能还会为普通人的生活“锦上添花”。
目前,近140家典当行180个网点遍及上海。4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审议《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这部地方性法规提出:本市支持在典当等业务中使用“信用产品”。
创业融资资信机构提供信用报告
大学毕业,自己去创业,创业需要融资,找谁?不妨试试典当行!“小额、短期、灵活,这是典当融资的特色优势。”上海市典当行业协会副会长王福明说,这样的优势让不少人在创业贷款的时候选择了典当行。
众所周知,典当行的平均综合费率要高于银行利息。包括鉴定、评估、保管在内的平均综合费率通常是3%,综合费按天计算收取,假如借100万元,用一个月,平均综合费就是3万元;用10天,就是1万元;用5天,就是5000元。“这个平均综合费率的标准要比银行利息高,但融资人看中的是时间成本的压缩。”王福明说,一两天、两三天内,就能从典当行拿到数十万元的现金,这都是常有的事。
打个比方,一个大学毕业生需要创业贷款50万元,父母帮他用房子做了抵押,在2天时间里,典当行做完了所有资质认定,第3天,典当行就可以当天放贷50万元。但这中间一个关键问题是,典当作为一种新的融资工具异军突起,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并使用,但这种“利好”同时也给典当行带来了风险――特别是要通过不动产抵押,申请额度较大的融资时,典当行怎么才能知道“敢”贷给谁,“不敢”贷给谁?
“这就需要‘信用产品’,专业的资信机构为典当行提供的信用评估报告,就是一种‘信用产品’。”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富申国有资产评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樊芸断言。
目前,比较简单的办法是,典当行借助银行的征信系统,查看法人或自然人的征信状况――是否欠着房贷不还,是否有坏账,是否上了征信“黑名单”。但更专业化、常规化的采信方式将是――资信评估机构为典当行提供专业信用报告。目前,上海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资信机构,樊芸说,上海有一家资信评估公司每年要为政府,以及包括典当行在内的企业提供300多份信用报告。
投资理财公用事业缴费成信用数据
“在典当行抵押了房产、首饰、名表、古玩等,拿到现金,投资股市,增加财产性收入,这样的理财方式也很时尚。”全国典当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福亨说,人们可以通过动产、不动产的质押或抵押,从典当行得到现金,去做各种投资,但投资有风险,如果这些抵押品或者质押品变成绝当,怎么办?
“真的碰到了绝当,价值超过了3万元,现在的办法是拍卖变现!”周福亨说,如果拍卖价高于典当价格,那么,典当行在去除了保管成本等费用后,会把多余的现金交给绝当的原主人。
但拍卖总归是弥补措施,防止绝当更需要的是“典当预警”。与其事后拍卖,不如事前就对投资客的理财能力和信用状况“知根知底”。典当行又该通过谁去“知根知底”?交给资信机构去做,就比较合适。
“将来有一天,遇到个人理财典当,典当行要想知道当事人是否有足够的信用,用不着复杂的信用评估报告,只要看看资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数据――物业费、电话费、燃气费、电费、水费等的缴付状况,就不难判断潜在客户的个人信用。”樊芸说,公用事业缴费就是“信用产品”之一。
搭建平台采集并共享公共信用信息
目前,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是,专业资信机构要为典当行业提供信用报告或者信用数据,其中涉及的“信用”究竟如何采集?换句话说,政府、专业资信机构和典当行之间,围绕“信用产品”会发生怎样的联动?
看一看金融立法草案,其中关于“金融征信平台”和“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的制度设计,意味深长。法规草案提到:市经济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金融服务部门,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建设金融业统一的征信平台,扩大信息采集的覆盖面和数据量,改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同时,“本市工商、税务、公安、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应当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提供相关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如此一来,地方立法就提供了一种可能的征信走向――政府搭建起一个社会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平台,提供各种信用信息;专业的资信评估机构从平台上采集、整合信息,为典当行业提供‘信用产品’;典当行借助‘信用产品’判断生意怎么做,既推动经济繁荣,又防范各种潜在风险。”樊芸很看好这样的联动。
业内人士提供的信息显示,目前,全上海近140家典当行中,排名前10位的典当行占到市场份额的50%,然而行业发展的不平衡在典当行业中十分突出。于是,越是规模小的典当行,就越缺乏自行评估客户诚信度的实力,更需要从专业中介机构获取“信用产品”。同时,实力较强的典当行,从事大宗融资服务的机会多,也就意味着承担的融资风险几率更大。因此,无论实力强弱,规模大小,对整个典当行业来说,有一个“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从这个平台间接或直接获得“信用产品”,就好比有了“行业定心丸”。
那么,共享这个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还要等多久?很快!如今,众多普通人都奔上了“信息高速公路”,“借助信息技术的发展,政府各部门之间即时互通信用信息,十分便捷。更何况,制定地方性法规,必将让信用信息共享成为刚性必须!”樊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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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创新乏力”导致金融服务供应不足
在对《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审议中,一种普遍的观点是,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市场经济发育时间不长,金融发展明显落后于实体经济发展,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要依靠创新减少国际金融动荡带来的冲击。
金融服务供应不足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创新乏力”。为此,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本市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和国债收益率培育成为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支持金融机构设计、开发有利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符合国家金融监管要求的各种金融工具和产品。同时,本市支持信用评级、资产评估、融资担保、投资咨询、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与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与此同时,金融新产品、新工具要安全运转,离不开有效监管。条例草案修改稿对“金融稳定和风险防范”提出了制度设计――市政府应当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健全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完善金融风险监测信息系统和评估机制,支持相关机构开展金融风险预测、评估和防范等研究,增强对金融风险的预警防范能力。同时,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简化行政审批环节,为金融要素市场、金融机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
【焦点链接】无形资产可否成为典当质押品?
有这样一个说法,就算一把火烧了“可口可乐”工厂,它也能凭借“可口可乐”这个商标向银行贷款翻身。商标权在金融机构的质押,早已是国际惯例。
10多年前,上海“白象”商标通过银行质押,获得1000万美元贷款。如今,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成为银行的质押品。但迄今为止,典当行却还是采用实物抵押或质押。专利权、商标权……这些无形资产可否成为典当行的质押品?
樊芸认为,这样的日子不会太遥远。首先,银行已有“范例”在先;其次,典当行也有这种发展意愿;再次,“信用产品”的应用将为典当行“无形资产”的质押提供价值评估依据,保障融资安全。除此之外,上海推进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当然也是一个良好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