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特约评论员文章论述法律体系建设首要经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并全面阐述了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五条最重要的经验中,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第一条提出,内涵深刻,意义重大。
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最重要经验时,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首要经验提出,从立法角度揭示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作用,说明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必须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我国宪法载明,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领导下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以国家根本法这种最高法律形式明确了***在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这是***60多年来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结果,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愿。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在***领导人民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探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艰辛努力和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凝结着几代共产党人的心血和智慧。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共同纲领到第一部宪法等重要法律,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修订宪法到制定诸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相适应的重要法律,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到确立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总目标,从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进宪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清晰表明,没有***坚强正确的领导,就不可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实践证明,在立法中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使立法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保证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工作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决策部署,把这些决策部署体现在立法工作中,按照党的方针,科学制定立法规划、立法计划,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决策,贯彻党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才能凝聚起全国人民的力量推进国家经济社会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实践证明,在立法中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关系,体现我们党依法执政的政治品质。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为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同时,党的章程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表明,党的一切组织和党员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规范的特殊权力。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这里所说的各政党当然包括共产党。既坚持党对法制建设的领导,又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才能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党的领导下顺利进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欣欣向荣,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继续在党的领导下做好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战略性任务。
社会发展无穷期,法制建设无穷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有力保障。适应形势新变化,顺应人民新期待,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与时俱进地推进立法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必将迎来科学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