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出席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6月7日下午,本市召开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杨雄出席。他要求深入贯彻***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建立最严格的保护制度”要求,抓住“世博”契机,进一步扩大保护保留范围,加强综合协调,努力开创上海保护工作的新局面。杨雄要求:
(1)转变观念,加强监管,尽最大可能保留有价值的历史建筑。要坚持摸清家底、规划先行,在旧区改造、土地储备和市政工程实施前,先标示出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并尽早制定保护预案。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坚决制止擅自拆除、破坏有价值的保护保留建筑。进一步加大推荐申报力度,不断扩大上海优秀历史建筑名录。
(2)综合统筹,加快推进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世博”亮点工程。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和世博局加强联系,进一步加大对规划设计和保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切实保护利用好“世博”园区内的优秀历史建筑和保留产业建筑。积极推进成片保护整治试点,选择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历史街区,使其重现风貌、重塑功能。
(3)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强化工作合力。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整合资源,注意用好网格化等其它管理手段。抓紧研究解决历史建筑存在的“高密度居住,破坏性使用”状况。要立足实效,分门别类,实事求是,分层次、分步骤实施管理。抓紧建立保护投入良性循环机制,多渠道筹措保护资金。要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工作体制,重视基础建设,用创新精神***难题。抓紧编制有关规划、制定相应的管理执法措施和技术规范标准,完善相关数据库,并抓紧统一保护建筑的标志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