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首创政府补贴社会保险费双困人员
家住宝山区张庙街道的老姜今年45岁,两年前刑满释放后回到家中。因为文化程度较低又没有一技之长,老姜多次找工作都被“挡”在大门外,全靠80多岁老父母的微薄退休工资生活。不久前,老姜拿到了政府为“双困”人员度身订制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卡”。凭着这张“补贴卡”,他很快被一家快递服务社录用,有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一些“双困”人员(就业困难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文化程度低、技能差,就业缺乏“竞争力”。一些单位考虑到录用这些人员后不仅要支付工资,还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也对他们不感“兴趣”。为此,宝山区在2003年率先推出针对“双困”人员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双困”人员一旦被单位录用,区政府就会按“镇保”标准对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予以补贴。
对此,区政府算了这么一笔账:按现行有关规定计算,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每个岗位每月投入约1300元,一年就是15600元;若完全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解决“双困”人员就业,不仅开发的岗位有限,政府投入也较大;而按“镇保”标准补贴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只需约370元,一年约4440元,比一名“低保”对象一年的“低保金”多不到600元。但这样却能实现劳动力更广泛的市场化就业,既让“双困”人员得到比“吃低保”更高的工资收入,又能相对节省财政支出,使有限的财政更多地用于其他民生项目。
今年40多岁的王军和一位“外来妹”结婚后,两人一直没有正式工作。2005年起,王军开始“吃低保”,一家三口生活时常得靠父母退休工资补贴。作为一家之主的王军常常自叹无能。今年2月,他知道政府能为“双困”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费补贴卡”后马上向街道提出申请,放弃“吃低保”找工作。街道审核后及时发放了“补贴卡”,一家居室保洁服务社录用了王军。刚拿到第一个月1000多元工资的王军高兴不已:“有了工作,头也抬得直了。”
除了帮助“双困”人员圆就业梦外,“补贴卡”还让一部分因身体残疾、相貌欠佳等特殊原因难以上岗的高学历青年找到岗位。统计显示,截至4月上旬,宝山区已为此投入1280万元,3000名持有“社会保险费补贴卡”的“双困”人员在宝山及周边地区近900家单位顺利就业,岗位稳定率达85.4%。
针对一些“双困”人员就业后,每天上班要支付交通费等开支,净收入反而不如全家“吃低保”、经济条件跌入“低坑”的“前坑”现象。宝山区又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外出就业的远近每月补贴交通费100元或200元。通过一系列促进就业政策的激励,去年以来至今年3月底,宝山区共安置“双困”人员***99名,其中有2194名“低保”对象通过就业退出了“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