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经济合作站上新起点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生效
2010年9月12日,注定会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史上一座新的里程碑。在顺利完成签署、换文等程序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当天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由此站上新的起点,跨入了互利双赢、合作发展的“ECFA新时代”。
ECFA是一份旨在推动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的框架性协议,其基本涵盖两岸间主要的经济活动。6月底,海协会与海基会在重庆签署了这项重要协议。在两岸双方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并经两会互函确认后,协议正式生效,进入了实施程序。
协议生效后,两岸双方将就框架内各项规定目标展开磋商,逐一签署单项协议。具体包括:不迟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就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以及建立投资保护机制等问题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
此外,将不迟于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开始实施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尽速实施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预计ECFA早收清单将于明年1月1日起付诸实施,届时列入清单的约800项产品将逐步开始降税。对下一阶段工作,上海浦东台湾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盛九元认为,单项协议涉及范围更广、内容更具体,商谈难度也可能更大,这就需要双方继续秉持“平等协商、互利双赢、彼此照顾对方关切”的原则,用更大的智慧、更开阔的胸襟、更务实的态度共同推进后续商谈,从而使两岸经济优势整合发挥出更好效果,切实造福两岸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