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务处市区所推进非税系统使用和船舶一卡通工作
本市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后,根据《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航务处开始实行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采用集中汇交方式,即由各航务所(署)收缴规费后每日集中交付国库,不再经过航务处汇缴。航务处市区所通过成立协调小组,增派技术人员指导,拟定有关基层单位“非税”系统启动时间,加快系统使用和船舶“一卡通”工作。目前,该系统已在部分航务所实施,船舶“一卡通”工作也正有序进行。
在近日召开的现场办公会上,市区所对“非税”系统***的发放、入库、汇总、钱款的解教、软件系统的操作、硬件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方面进行具体布置。会议要求,各工作环节必须有专人负责;对非税系统的钥匙、***、图章和“一卡通”读卡器等重要设备要当面交接,并设立专门台帐;系统运行期间,要做好各类故障和问题的记录工作。会议明确,各相关人员要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加强各基层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