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下月起调高城乡低保标准城镇月增55元农村年增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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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3日发表
3月25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从4月1日起,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36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320元,即从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
此次调整充分考虑了物价上涨及本市有线电视模转数等资源性价格因素对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的影响,调整幅度比较大,城镇低保标准的调整幅度为12%,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幅度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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