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1日至12日召开将审议区县乡镇代表直选细则
今年下半年,本市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将举行换届选举。为了依法有序推进选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4月2日召开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决定将《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修订草案)》,提请本月11日至12日召开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表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决定将该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听取了关于《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建立世博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情况的报告的说明,决定将相关规定(草案)、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内司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城建环保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的说明,以及关于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和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表决;听取了关于《市政府办公厅对〈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的审议意见〉复函》的评价意见、关于2010年度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和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工作职责》、《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工作职责》以及《关于推进和规范社区(街道)设立代表联络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胡延照、钟燕群、杨定华、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