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公开宣判80起涉毒犯罪案件
6月24日,浦东新区法院对一批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6・26国际禁毒日”来临前夕,上海法院对80起毒品犯罪案件的84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5人被判处死刑或死缓,25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54人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两名毒贩昨被执行死刑
6月24日,经市高院二审审理裁定并经最高院核准,贩运毒品数目巨大的时卫国、张金弟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去年2月1日,罪犯时卫国携带毒品返回上海后,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缴获甲基苯丙胺1986克。公安人员对时卫国的身体及住宅进行搜查,查获少量海洛因和***。法院认为,时卫国的行为已分别构成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他曾三次犯罪被判刑,其中两次因贩毒被判刑,系累犯,又系毒品再犯,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大,遂依法从重处罚。
前年6月3日,罪犯张金弟携带购得的毒品驾车从湖北荆州返回上海。途中,张金弟给毒贩吴鑫打电话,约定在普陀区某宾馆交易。次日5时许,张金弟等人驱车到达该宾馆后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查获毒品112包,其中甲基苯丙胺2954.46克,麻黄碱6.16克。法院认为,张金弟的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贩运毒品数量大,且系累犯,故从重处罚。
四人沪粤间贩毒获重刑
4名毒贩租借松江区别墅藏匿***、咖啡因、大麻等各类毒品及制毒机器,频繁往来于广东和上海之间运输贩卖毒品,其中一人参与运输和贩卖的毒品达到10.5千克。昨天,市一中院对这起团伙贩毒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陈卫东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从犯王农力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刘卫忠、赵雪敏也分别获有期徒刑15年、8年,并处罚金。
去年5月、6月,陈卫东伙同刘卫忠两次驾驶别克轿车至广东汕头,由王农力驾车接应两人购买***后,运回上海贩卖。同年6月20日,刘卫忠、王农力受陈卫东等人指使,携带毒资至广东省购买毒品,刘卫忠独自携毒品乘长途车返沪,并按照陈卫东的要求将毒品送至本市陕西北路赵雪敏住处。嗣后,赵雪敏根据陈卫东的要求将其中近300克***以10万元的价格贩卖给他人,并将毒资及剩余毒品藏于住处。同年6月24日,陈卫东、王农力一起从广东携毒品乘长途车返沪,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3545克。
此后,公安人员在陈、刘租借的松江区别墅内查获***5.7千克及***等毒品,并在赵雪敏住处查获毒品980余克及毒资。